2004年8月27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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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天涯”无偿代理 老汉终获赔偿
翁萌

  本报讯 日前,54岁的建德市寿昌镇里诸村农民王福清,在历经1年3个月的诉讼周折之后,终于从建德市人民法院签收到了一份人身损害获赔6.6万余元的胜诉判决书。他在向人民法院依法维护民工合法权益表示敬意的同时,也向为其提供法律援助的浙江天涯法律服务有限公司深表谢意。
    2003年5月25日,王福清在建德某大型企业基建工地提供劳务时,不幸摔成七级伤残,共花去医疗费4万余元。但雇佣他的“包工头”和该工程某承包公司却相互推委不愿承担赔偿责任。同年6月,王向浙江(杭州)天涯法律服务有限公司咨询,该公司当即决定为其提供法律援助,指派周丽君等两名法律工作者为其作诉讼代理。该案先后3次开庭审理,最终取得了满意的结果。(翁萌)